黄冈日报讯 (记者熊庆萍 通讯员徐锐 夏五一)3月10日至11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社教率执法检查组赴黄梅县,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组一行先后深入黄梅县慈善会、特教学校、爱心义工协会、邢锦辉诊所、孔垅镇张塘村、濯港镇粟林村,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有关资料、实地检查、座谈等方式,深入了解黄梅县《慈善法》实施、慈善组织设立和发展、慈善募捐和捐赠、慈善财产使用和管理、慈善服务和应急慈善、慈善监督管理等情况及慈善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座谈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黄梅县人大常委会、政府相关负责同志和相关单位,关于贯彻落实《慈善法》情况汇报,交流了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措施,征求贯彻落实慈善法的意见建议。检查组对黄梅县实施《慈善法》的做法和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执法检查组指出,慈善事业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慈善法》得到良好贯彻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志,是推进社会公平正义、扶弱济困,实现社会稳定的重要治理方式。要创新宣传模式,增强社会公众慈善意识,推动形成崇德向善的社会氛围,引导更多力量参与慈善募捐工作;加强慈善募集资金管理,维护捐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搭建信息化平台,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推动慈善捐赠便捷、公开、透明;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切实促进法律实施;不断创新慈善服务项目、载体,凝聚社会各界力量,推动慈善事业再上新台阶。
近年来,黄梅县慈善会每年现金筹款过亿元,参与捐赠的人数连年达到12万人,注册志愿者10.69万人,互联网筹款占比85%,大众慈善与精英慈善占比8:2;连续五年被湖北省慈善总会评为“全省先进单位”。黄梅县被中华慈善总会授予“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全国示范县称号,公益慈善“黄梅模式”被中华慈善总会向全国推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