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摔伤骗医保 女子获刑并处罚金
本报讯(通讯员周晓峰)近日,浠水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医疗保险基金案件,被告人蔡某因犯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该案的发生再次为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敲响了警钟。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被告人蔡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伤,随后在县人民医院接受治疗。然而,蔡某在明知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应由侵权方承担医疗费用,不属于医保报销范围的情况下,为谋取非法利益,竟向医院谎称自己是“不慎摔伤”,以此虚假理由骗取医保基金的报销资格。
利用该谎言,蔡某在出院时成功通过医保报销结算,非法获取医疗保险基金共计9879.54元。后经调查证实,该交通事故的侵权人早已赔偿了蔡某的医疗费等相关损失,蔡某的行为属于重复报销,意图骗取国家财产。
案发前,浠水县医疗保障局在核查中发现蔡某报销行为的异常,并多次联系告知其行为已涉嫌违法,要求其退还非法所得的医保款项。但蔡某均予以拒绝,未能及时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
2024年8月,县公安局对此案正式立案侦查。在法律威慑下,蔡某主动前往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同时将其骗取的全部款项9879.54元退还至相关部门。
法院认为,被告人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共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犯罪后能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罪行,且积极退还全部违法所得,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对社会危害程度,法院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医疗保险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任何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都属于违法犯罪,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广大市民应依法依规使用医保基金,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