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至3日,蕲春县城区全面启动元旦期间烟花爆竹禁放专项管控行动,保障城区生态环境及空气质量,营造洁净节日环境。
此次烟花爆竹禁放专项行动,采用“人防+技防”相结合模式,以蕲河景观带为核心严管区,由县公安局牵头,实施交通管控、动态巡逻与视频巡查。人民广场、濒湖公园等重点区域,由城管执法局联合属地单位进行网格化值守。同时,漕河镇、赤东镇组织社区力量开展全域宣传巡查,并与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动,协同查处非法销售、储存行为,实时监测空气质量。
联合行动,将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依法快速取证、严格处罚,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共同维护安全、宁静、洁净的元旦环境,为城区生态环境及空气质量提升贡献力量。
来源:黄冈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陈 昱 通讯员 詹钧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