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强震慑
黄梅县法检联动开展职务犯罪警示教育
“现在开庭!”1月28日,随着法槌声敲响,由黄梅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涉嫌职务犯罪案,在黄梅县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来自被告人原单位、辖区内国有企业及机关单位的50余名干部旁听庭审,接受职务犯罪警示教育。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在担任湖北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湖北某城镇化开发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推进、业务合作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有序推进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各个环节,充分保障控辩双方的诉讼权利。公诉人通过多媒体示证系统,逐一举证、质证,系统出示了工程合同、银行流水、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形成完整严密的证据链,清晰还原了刘某从思想松懈到行为失范、从心存侥幸到铤而走险,将公权力异化为个人谋私工具的犯罪轨迹。 在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不仅就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发表公诉意见,更结合案件特点,用“案中人”敲响“警示钟”,告诫每一名公职人员,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必须在制度框架内规范行使,面对利益诱惑绝不能心存侥幸、麻痹大意。
在最后陈述环节,被告人刘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这堂特殊的“廉政课”直击心灵、发人深省。
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案件主审法官表示,下一步,将继续保持惩治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用好用活典型案例“活教材”,把庭审现场变成警示教育课堂,做实“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让公职人员在亲历庭审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黄梅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深化职务犯罪检察工作,以从严追诉彰显法治刚性,以精准警示筑牢思想防线,切实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守护公权廉洁、护航公平正义,助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
来源:黄冈日报
作者:章琪 吴英
编辑:瞿慧一 何国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