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滑”转错账,对方拒不退还怎么办?
在当下快节奏的生活里,微信、支付宝、手机银行等移动支付方式凭借其高效便捷的特点,已成为人们处理资金往来的常用手段。但是一不小心转错账了,对方拒不还钱怎么办?近日,英山县法院成功调解了这样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
胡某与甲公司存在业务往来,需向甲公司转账6万元,不料操作时一时疏忽,误将款项转给了名称相似、曾有业务往来的乙公司。
发现转错账后,胡某焦急万分,第一时间联系乙公司,说明情况并要求其返还钱款。然而,乙公司虽承认收到款项,但却始终以公司涉诉等理由拒绝返还钱款。多次沟通协商无果后,胡某诉至英山县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乙公司返还这笔款项。
英山县法院温泉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迅速梳理案情,厘清当事人诉求及证据脉络,认为该案矛盾点清晰。乙公司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获得胡某转账的6万元,导致胡某遭受损失,其行为构成不当得利,应当予以返还。
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为高效化解矛盾纠纷、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承办法官迅速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向乙公司释明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指出其收到的这笔款项属于“不当得利”,依法应当返还,并阐明拒不返还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劝导其恪守诚信、主动返还。经过承办法官的释法明理和耐心劝说,乙公司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同意返还案涉款项,双方当事人就还款事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法官以案说法,提醒市民:在转出个人账户资金时,务必仔细核对收款人的姓名、账号、金额等关键信息,转账之后及时向收款人进行核对;如果意外收到他人误转的款项,切勿当作“天降横财”,应第一时间核实款项来源,主动联系汇款方,诚信返还,避免因拒不返还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不幸发生转错账的情况也不要惊慌,第一时间与对方沟通协商,同时保留好转账截图、银行流水凭证、沟通聊天记录等证据。若协商无果,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案例来源:英山县法院,李湘 吴云朗整理)
来源:黄冈日报
编辑:瞿慧一 何国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