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法院两案例入选省高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典型案例

©原创   2026-05-27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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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冈法院两案例入选省高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典型案例     

民营经济是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载体。5月21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一周年之际,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全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典型案例,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报送的两起案件入选。    

一例金融纠纷,以一份示范判决化解42件系列案,为当事人减损近174万元;一起破产困局,不搞“一破了之”,而是以绿色重整推动传统船厂“氢”装上阵,带动形成50亿元产业集群。    一“调”一“破”,一“立”一“转”,两个案例,回答同一道命题:司法如何真正成为民营经济平等保护、高质量发展的“稳定锚”。                

 示范判决化解批量纠纷,三级联动促成执行和解    

田某等42名借款人与某汽车服务公司、某商业银行因金融借款合同产生纠纷,涉及人数众多、矛盾隐患突出,历经多审程序。   

 案情显示,汽车服务公司与银行约定开立保证金专户,为信用卡汽车分期付款借款人提供质押担保。2018年起,银行与田某等42人分别签订合同,以分期付款方式透支购车,汽车服务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因42人逾期还款,银行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诉请偿还本息及违约金。   

 黄冈中院一审认为,银行在保证金充足时未及时扣划,反而用于清偿其他债务,存在放任损失扩大的过错。省高院再审查明,保证金剩余120余万元应优先清偿本案借款,银行未及时划扣亦未要求补足,其主张的提前到期后的利息、违约金属于扩大损失,应由银行自行承担。省高院就田某案作出示范判决,明确金融机构在享有担保权利的同时,负有及时行使权利、防止损失扩大的法定义务,怠于行权造成的损失不得转嫁给担保人。    

示范判决作出后,省高院指导黄冈两级法院组织各方就争议问题进行多轮调解。承办法官逐案核对42名借款人的欠款金额、还款能力及保证金分配方案,向银行释明其过错责任及法律后果,同时引导汽车服务公司主动履行担保义务。经过充分沟通,42件系列案全部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银行为当事人减损近174万元,汽车服务公司得以从系列诉讼中彻底解脱,实现案结事了。   

 办案法官指出,本案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示范性诉讼促成批量化调解的典型案例。一方面,通过再审示范判决统一类案裁判标尺,厘清金融机构及时规范行权的责任边界,为批量纠纷实质化解筑牢法治根基;另一方面,三级法院协同联动,以最低成本实现最大化解纷效果,既降低了民营企业诉讼成本与诉累,又推动金融机构依法规范经营,真正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                  

 绿色重整推动产业升级,破产重生实现动能转换    

某船舶重工公司系湖北省船舶工业重点建设项目,持有1500米长江岸线使用权。受传统柴油动力技术限制,企业能耗高、污染重、成本居高不下,市场竞争力持续弱化。至破产申请时,负债总额达15亿元,生产经营停滞,数百名职工面临失业,岸线资源闲置。    

黄冈中院受理该公司破产申请后,调研发现,该企业虽陷入债务危机,但其持有的长江岸线使用权属于不可再生的战略性资源,企业技术团队和熟练工人仍有保留价值,具备重生可能。为此,黄冈中院创新引入“生态友好型”破产理念,引导案件转入预重整程序。    

在预重整阶段,黄冈中院牵头成立由某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税务局等12个部门组成的专项工作专班,突破部门壁垒,同步推进资产盘活与产业转型。工作专班先后召开协调会议20余次,解决税务注销、土地解封、职工安置等跨部门难题。通过府院联动机制,企业重整费用成本压缩67%、时间成本压缩40%,大幅降低了破产程序对企业的消耗。    

与此同时,法院通过公开招募战略投资者,在全国范围内筛选具备新能源船舶核心技术的意向方。经过多轮谈判比选,最终引入一家掌握氢能源船舶动力系统的科技型企业作为重整投资人。新投资人注入资金2亿元,推动企业核心技术从传统柴油动力向零排放氢能动力转型,实现产能绿色重构。    

2025年12月,公司重整计划获债权人会议高票通过。根据重整计划,企业产能全面切换至新能源船舶制造领域,单位建造成本下降20%,船舶投入运营后单位运输能耗下降30%,单位岸线产值提升5.5倍,岸线资源从“高耗低效”向“低碳集约”转变,形成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     

在重整计划执行阶段,黄冈中院构建“债务化解+产业升级”双轨机制:一方面,通过债转股化解企业全部15亿元债务,降低企业杠杆率至合理水平;另一方面,督导破产管理人完成关键技术引入,建成全省首条氢能源船舶智能化生产线。    

目前,该船舶重工公司与武汉某大学合作建成“绿色智能船舶制造业技术研究中心”,主导研发30余项专利,联合研发并建成全球首艘万吨级甲醇双燃料散货船,带动上下游7家企业形成绿色船舶产业集群,2026年集群总产值预计突破50亿元,产业深度转型升级初具成效。    

办案法官介绍,本案将生态保护红线刚性嵌入司法决策全流程,通过重整机制淘汰落后产能、引导资本和技术向新能源产业链集聚。黄冈中院基于本案审判经验,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治理机制:与市环保局共建污染预警平台,实现破产企业环境风险全程管控;推行管理人生态责任审计,将节能减排指标纳入重整计划考核体系。本案为办理高能耗、高污染民营企业的破产转型提供了绿色重整的典型示范,为赋能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筑牢了坚实的司法屏障。  

来源:黄冈日报

作者:李娇 陈傲 陈文雯

编辑:瞿慧一 何国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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