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法院中馆驿法庭 成功调解一起预付式消费纠纷
日前,麻城市法院中馆驿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私教课程退费纠纷,既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也为群众预付式消费维权敲响警钟、提供了明确指引。
2020年,阮某在某健身会所充值,购买一对一私教课程,双方签订协议,约定课程有效期为1年。因工作繁忙,阮某未能在有效期内完成全部课程。2022年,阮某确诊高血压,经医生明确告知不适宜剧烈运动,无法继续参与私教训练。
阮某向该健身会所提出退还剩余课程费用,遭到会所拒绝。会所辩称,协议明确约定超期课程视为会员自动放弃,且阮某已签字确认,故不予退费。多次协商无果后,阮某将该健身会所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未简单一判了之,而是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分别向双方释法明理,精准破解争议焦点。针对商家,法官明确告之:格式条款并非“免死金牌”,健身会所“超期课程视为自动放弃”的约定属于格式条款,本质是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转嫁经营风险的“霸王条款”,违背民法典公平原则,应认定为无效。同时,一对一私教课程为按次计费的定制化服务,消费者支付的对价对应具体课时,而非固定期限内的使用权,商家对未完成的服务部分,理应退还相应费用。
针对消费者,法官耐心劝导:阮某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课程存在一定履约瑕疵,且合同解除系其自身身体状况出现不可预见的重大变化,并非商家单方违约,应理性看待双方责任。 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健身会所认识到原有协议的不合理之处,阮某也主动作出让步,双方达成和解:健身会所一次性退还阮某剩余课程费用的80%,阮某当庭撤诉,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法官说法:预付式消费,是指消费者预先向商家充值一定款项,再根据消费次数、服务内容等逐步抵扣、享受服务的消费模式。实践中,“课程、卡项过期自动作废,概不退款”“一经售出,概不退换”“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等均属于“霸王条款”,其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转嫁经营风险,违背民法典公平原则,消费者有权主张退还未消费的预付费金额。
法官提醒,消费者进行预付式消费时,应保留好合同、付款凭证、聊天记录、课程记录等关键证据;发生纠纷后,可先与商家友好协商,提出合理退费诉求;协商不成的,可向12315平台、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让“霸王条款”无处遁形。
来源:黄冈日报
作者:王思淼 马玉国
编辑:瞿慧一 何国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