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退保?当心“承诺”变“陷阱”

2026-05-27 10:52  

通讯员 顾正理

退保本是保险行业的正常现象,但近年来有不法分子打着“全额退保”“维权专家”的幌子,怂恿或诱骗消费者委托其办理退保事项,诱导消费者采用涉嫌违法违规的手段进行维权,甚至诱导消费者参与非法集资等,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为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金融领域“黑灰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黄冈监管分局日前结合典型案例,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擦亮眼睛,守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和“钱袋子”。

典型案例

消费者李大爷是一位独居老人,10年前在一家寿险公司购买一份分红型人寿保险,年缴保费2万元,已缴10年。某日,李大爷接到自称“金融维权服务中心”的陌生钓鱼电话,对方通过惯用诈骗话术建立信任后,接着通过虚假信息制造焦虑,游说诱导李大爷签署“代理退保服务协议”,约定支付退保金额的30%作为“服务费”,并以“需要协助操作”为由,要求李大爷开启手机屏幕共享,获取其身份证、银行卡及保单信息。随后,对方伪造证据向保险公司施压退保,退保扣除30%费用后,李大爷拿到12万元,远低于保单原现金价值14万元,同时失去保障功能,不久因病住院,由个人支付高额医疗费。

风险提示

从以上案例不难看出,代理退保存在多重风险:

1.不法分子善于通过“精准钓鱼”“建立信任”“制造焦虑”“操控手机”“非法维权”等环节,精心设计,步步为营,达到恶意退保目的,不仅扰乱市场秩序,而且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2.不法分子易利用老年客户情感弱点与信息差,煽动退保。退保后,老年人一方面原有正常保费受损失,另一方面随着年龄增长与健康状况下滑,几乎不可能再以其可承受的价格购买与原保险同等保障功能的新保险,从而暴露在疾病与意外的巨大风险之下。

3.不法分子获取老年客户的身份证、银行卡等关键敏感信息后,可能非法用于办理网贷、信用卡套现等,使老年客户被动陷入债务危机。

监管提醒

面对非法“代理退保”,市民朋友须做到“四不”:

1.不轻信:不轻信任何自称“全额退保”的陌生来电、短信、网络信息,退保理赔通过保险公司客服电话或网点客服人员咨询办理。

2.不签署:不签署任何不明来源的《代理维权协议》或《委托书》等文件,也不提供电子签名。

3.不转账:不向任何陌生人账户支付“手续费”“保证金”或“服务费”。

4.不泄露:不泄露身份证、银行卡、保单、手机验证码,绝不允许他人操控自己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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